福建中博司法鉴定中心(原福建中博司法鉴定所)是自2006年9月司法部颁布《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以来三明市成立的第一家经福建省司法厅登记核准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综合性的司法鉴定机构,2008年初升格为司法鉴定中心。本中心现有研究员、主任(副主任)法医师、高级工程师等各类专业司法鉴定人员30人,同时聘请了一批相关专业的知名人士做顾问并参与鉴定工作。 本中心将以“科学鉴定、高效服务”为宗旨,遵循“科学、独立、公正、求实”的原则,积极开展核准范围内的司法鉴定业务工作,用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提供优质高效的鉴定服务,为司法机关、公民与其他组织提供鉴定意见,以保障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顺利进行。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法医临床鉴定:人身伤害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的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医疗纠纷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法医病理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和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法医毒物鉴定: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及车辆、路产损失与价值鉴定评估:车辆技术检验鉴定,事故车辆痕迹检验鉴定,交通事故造成车辆、道路设施、建筑物损坏与价值鉴定评估,车辆速度鉴定,车辆行使轨迹鉴定。 林业物证鉴定:森林火灾、森林采伐、采脂鉴定,森林资产评估鉴定,使用(征占用)林地鉴定,野生动植物种类、年龄鉴定及价值评定,林产品种类、数量鉴定及价值评定,林业有害生物鉴定,林木种苗鉴定,林业工程(质量)鉴定和其它相关鉴定。 农业物证鉴定:农田土壤、农区大气、农田灌溉水等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造成的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减产损失评估鉴定,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鉴定 本中心在鉴定工作中坚持科学、独立、公正的原则,热诚、认真为委托人服务,遵循中立性与服务性相结合的方针,自觉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尽职尽责、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始终遵循合法性、客观性、中立性、独立性、公正性原则,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而贡献力量。